劉綺玲校友
大家好, 我的名字叫Elaine, 係澳門長大,父母沒有信仰,中學的時候有機會上聖經堂,開始接觸上帝是誰,然後我在 2000 年 11 月在澳洲升學時,接受了基督為我的救主。之後,我參加了每週的聖經學習和祈禱會,我也侍奉過,例如招待,負責做司機,接送D聚會的朋友,學生。然而,因為某D原因,遲遲沒有受浸。
離開澳洲後,我在中國住了4年,然後搬回澳門。
係2017年左右,通過一個育兒研討會,認識了呢個聚會的地方。我開始送我的孩子去主日學,有時候我也會參加崇拜。
今年(2022年11月5日)有浸禮的機會,所以我決定認真考慮受洗。感謝上帝,我成為現在的我,並認定這裏是我的家庭教堂。我很幸運。
現在讓我分享一下我是如何接受主的。在中五時,記得有一刻我係想信主,比佢"收留"我,但認為自己不夠優秀,不夠好。
當我在澳洲讀預科時,有一位女士同我分享主,我決定接受祂。信主之前我曾經有三件事情,印象特別深刻。
第一件事,是在小學階段,在屋村公園裡邊玩緊,有一位姐姐找我地呢D正在玩耍的小孩傾計,她採訪了我,並展示了一本福音小冊子,在其中一頁上,有2張椅子,一把椅子上有一個十字架,另一把椅子上有一個“我”。她問我,你覺得你是個好人嗎?無做過壞事?我害怕說"不是",所以我說"是",確實有D天真。這算是我第一次聽到上帝這個名字。
第二件事係到左初中二年級,午餐時間學校有個查經班,一位女士帶我地查經,她給了我們一個針織的十字架,很漂亮。其實我不想保留它,因為我見過墓地上印有十字架的標誌,細路仔乜都唔識,只認為它是一個可怕的象徵,如果丟進垃圾桶,又驚會有不好的事發生係自己身上,所以只好收埋係屋企的某一角落。
但當我接受基督為救主時,我不再害怕十字架,反而珍惜嗰件小飾品,可惜係幾年前搬屋時弄丟了。
第三件事係我在接受主的那一刻,意識到我只記得住約翰福音 3:16。係中學時背過的所有經文中,只記得呢一段。開始明白個中意思,也是一個神愛世人的提醒。
我很幸運找到了這個教會 my home church,我想藉此機會受洗, 並提醒自己,每天背負十字架,知道神掌管我的命運,不害怕,不擔心。就好似馬太福音 6:34,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。希望將來能夠抽出時間去侍奉,因為 "因 為 人 子 來 , 並 不 是 要 受 人 的 服 事 , 乃 是 要 服 事 人 ", 做一個好好侍奉主的僕人。多謝主,多謝大家。